我司专注于成都水文地质服务咨询,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下面带大家了解四川压覆矿调查项目相关内容。
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情况。
我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本地区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覆盖重要矿床。”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所有权包括矿产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本质上是矿产资源的处置,因此必须经授权部门《矿产资源法》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管理建筑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批准是法定职责。因此,2000年国土资源部根据《矿产资源法》《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压覆矿产资源,规定了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权限和基本程序,指导全国审批压覆矿产资源。同时,国家通过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制度,将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分配给采矿权人。采矿权为用益物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需妥善处理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的利益关系。
我司可准备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