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火灾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情况。 (4)故障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缺相或相序有误,以及防火卷帘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线或发生故障,防火卷帘控制器均应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任意断开电源一相或对调电源的任意两相,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断开火灾探测器与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连接线,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 (5)自动控制功能调试时,当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输出控制防火卷帘完成相应动作的信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由上限位自动关闭至全闭。 2)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至中位(1.8m)处停止,接到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
(2)卷门机应具有电动启闭和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手动速放)的功能。启动防火卷帘自重下降(手动速放)的臂力不应大于70N。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动试验,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用弹簧测力计或硅码测量其启动下降臂力。 (3)卷门机应设有自动限位装置,当防火卷帘启、闭至上、下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其重复定位误差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启动卷门机,运行一定时间后,关闭卷门机,用直尺测量重复定位误差。
(3)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85d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在防火卷帘运行中,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4)安装在防火卷帘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防火卷帘应自动下降至全闭。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个~2个。 检查方法:防火卷帘安装并调试完毕后,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感温元件动作,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