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三同时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主要从事:安全评价、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职业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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