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江苏发生的“响水爆炸事故”截止到8号为止,已造成78人遇难,按照国家安全事故标准,死亡人数超过30人以上,就算特别重大事故。本次特别重大事故再次引发社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的思考。在国家层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在此之前就已经相继发布了《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等法规与标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2项国家标准。
该两项标准均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仓储协会危险化学品仓储分会。
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替代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基本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商店的选址、建设、安全设施的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相较于上一版标准,2019新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标准明确表示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在库区建立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商店应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另外还需要设置相应的声光报警器。
该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政策法规可以不断出台,不断更新,但是真正能从根源上解决安全事故的办法,最主要的还是企业负责人有足够的安全意识,现场管理人员有足够的安全行为操作管控,施工人员有安全操作意识。不管是安装视频监控还是出台相关法律政策,都只是技术防范以及行业规范,如果企业本身没有安全意识,再多的技术手段和政策法规都只是“纸上谈兵”的话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