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 个人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9月14日,用人单位推荐申报截止时间:9月21日(个人申报后,需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请申报人员注意预留公示时间),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系统自动生成),其他所有材料均在“省平台”中填报。
网上申报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均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即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市直主管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区、县(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均按区、县(市)属地原则,将网上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
评审表等纸质材料报送: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和区、县(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区、县(市)属地原则,报区、县(市)纸质材料具体受理部门(见附件)。市直主管部门(单位)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杭州市化工轻纺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
1. 个人申报及管理部门审核。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区县(市)经信与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个人申报及评审费用的缴纳、管理部门审核、纸表报送及受理单位等流程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1.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3.今年起职称评审、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为促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请各级、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将业绩档案维护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定期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