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8月30日至9月21日对北京、天津、浙江等3个省(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开展督察。各督察组通过暗查暗访和蹲点调研方式查实了一批违法排污、违规倾倒、毁坏林地、侵占湿地、破坏生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4日讯 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报,中国建材集团齐齐哈尔市浩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水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淡薄,在监管部门多次督办的情况下,仍然敷衍整改,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 突出,环境污染严重,已被要求整改。
督察发现,浩源水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长期超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6月,齐齐哈尔市明确要求浩源水泥实施水泥窑低氮燃烧和脱硝技术改造。但浩源水泥长期逃避环保主体责任,对污染治理要求消极应对,直至2019年4月才安装投运脱硝设施,2020年4月完成窑尾袋式除尘改造,导致期间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长期超标。
督察还发现,浩源水泥作为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治废企业,工业废渣随意堆存,治废企业沦为问题严重的污染源头。督察还发现,浩源水泥产能置换弄虚作假,长期无证经营。与此同时,浩源水泥长期以来没有履行矿山修复治理责任,所属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一直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矿山治理修复方案,未采取任何治理修复措施。2014年11月、2015年5月,还因越界开采,被原阿荣旗国土资源局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9.6万元。
督察组表示,浩源水泥作为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不仅没有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长期违规违法生产;而且在监管部门多次督办的情况下,仍然敷衍整改,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存在。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督促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