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未来对于垃圾桶的设置,要区分单位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其他公共场所三类区域。其中住宅小区和自然村,要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其他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马建骥表示,未来对北京市各区域垃圾桶的材质和容量不会做统一要求,但接下来,各区域新配置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要一律按照新国标印制,目前正在使用中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在旧标识上粘贴覆盖新标识图案后继续使用,等到了使用期限再进行更新,避免浪费。预计到2020年5月1日前,陆续完成贴标覆盖工作。
针对居住小区里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求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必须成组设置,但数量上可以根据各小区的楼层数、人口数、垃圾产生量自行调控,马建骥说,不管怎么调配,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是必须要配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集点每个小区至少分别设置一处,可回收物收集点可以是垃圾桶的形式,也可以是集中的暂存收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