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抵押债券是20世纪70年代末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兴起之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得到分离和重组,以及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发行基石是资产抵押债券不同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两大特征。
(一)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从根本上取决于基础资产的应收现金流的质量及违约概率。由于该因素在资产抵押债券发起人构建基础资产池以及向SPV转移基础资产定价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考虑,所以一般来说,投资级的资产抵押债券出现原始债务人违约的现象在现实中很少。
(二)SPV虽然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一切资金流动的安排者,但并不直接参与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实际流动。所以,一旦资产抵押债券出现违约,发行人本身根本没有能力对投资者进行补偿,或哪怕只是在短期内进行垫付。
(四)外部信用增级手段的广泛应用使得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资产抵押债券信用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对于一支已获得全额保险的AAA级资产抵押债券来说,担保机构可以担保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按时获得利息和最终的本金偿还,即承担了全部信用风险。
(五)由于资产抵押债券服务商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要承担垫款义务,即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所以服务商财务实力的大小是决定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能否及时足额收回应得本息的重要因素。但是,服务商所垫付的款项有最高金额和最长垫付期限的限制,且其垫付资金只能来源于事后对违约资产的追偿和处理,而不能来源于其他未违约资产。因此,服务商并不能也没有义务对违约资产抵押债券承担最终偿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