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通报了7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其中,邹平两家建材公司因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被分别处以罚款14万元、20万元,同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昨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通报了7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其中,邹平两家建材公司因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被分别处以罚款14万元、20万元,同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韩凯介绍说,6月,淄博市周村区三金集团点位SO2浓度为68g/m3,同比恶化25.9%。检查组于7月18日-20日对周村区与邹平县交界地区大气污染源进行了独立调查,发现邹平友缘建材有限公司和利志建材有限公司脱硫设施均未运行,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