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第三十六次会议指出,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会议提出,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等七项具体措施,全方位打击资本市场欺诈和财务造假现象。
证监会于8月7日通报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时强调,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坚决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财务造假、恶性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介机构尤其是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看门人”,仍频频把关失守,有的甚至沦为“放风者”。Wind数据显示,上述41家公司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的公司最多,共有8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紧随其后,有4家公司由其负责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各有3家。
一是虚构业务向大股东转移资金,如新光圆成(002147)假借支付股权款、债务转移等手段,向大股东提供资金14亿元未如实披露。二是为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如银河生物(000806)先后15次为大股东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累计15.4亿元未如实披露。三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操控多家上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如富控互动(600634)、尤夫股份(002427)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以上市公司银行存款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大股东控制的账户。
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杨震宇认为,这七条举措从法律建设、职能部门设置、惩处力度等方面直击当前资本市场监管的痛点,改革监管积弊,体现监管强意志,将有效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监管走向成熟化、体系化和规范化,实现依法监管。将极大改善中国资本市场生态和市场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炒作和欺诈行为,对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善莫大焉。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创业板注册制即将开启,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18日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该《若干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出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见后,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再次专门制定的又一部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