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1年2月8日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2021年2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
同时,为提高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效率,推进项目进程,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高丰”)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宿迁东方雨虹”)
作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70%;宿迁高丰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甲方控制的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竞拍成交价款已缴纳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该地块原规划建筑面积为118893平方米,拟建设1#-5#厂房,现已建成1#、2#和5#三栋厂房,已建部分总面积为67377平方米,材质为钢结构。甲方拟将此在建厂房以现状转让给项目公司建设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已于2021年2月8日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有“华夏文明之脉、淮河文明之源、楚汉文化之魂”之称。宿迁市属淮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是江苏省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辐射的重要门户城市,亦是徐州都市圈、江淮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宿迁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宿迁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
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东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转让本项目所在地块在建厂房的形式取得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可能存在转让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目前该项目所在地块的在建厂房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可能存在因无法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导致本项目一期投产及全部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