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要求,推动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创业训练项目是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创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围绕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或商业模式创新形式,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通过商业计划书撰写、市场研究、企业模拟运行等环节,开展创业训练与实践的活动。项目根据技术新颖性、发展阶段、已有成果等,经评审分别立项为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文件进行管理。
2.创业学院和校团委组织项目团队统一参加创业学院举办的创业训练营及其他由创业学院组织的创业培训活动,支持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大赛等校外创业活动。参加以上活动或赛事的项目,视参与及获奖情况予以免除中期检查答辩。
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资助经费平均2000元/项。市级、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立项资助经费平均10000元/项。市级、国家级项目立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经费不重复拨付,根据遴选结果按照最高一级标准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