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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组织开展2019年度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日期: 2021-03-09 浏览人数: 168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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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强化对资质认定工作的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强化对资质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省建工、建材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活动的合法性;检验检测活动的诚信可靠性;检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能力考核;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保持性和持续稳定性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统一组织,由西北国家计量中心办公室(陕西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具体实施,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指派1名观察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省局将随机抽取受检机构,随机派遣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一)自查阶段。4月20日至5月30日,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自查工作。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照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以及《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认真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一式二份),5月20日前报各辖区市市场监管部门一份,另一份自查报告留机构备查。

  (二)监督检查。6月1日至8月10日,各监督检查小组完成被检查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现场监督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督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监督检查组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后,报送省局;按照抽样规则各检查组配合全省检验报告评比活动,随机抽取受检机构检查期内检测报告(原件)10份带回,省局将组织开展建筑建材检验检测行业检测报告集中评审活动。

  (一)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检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检查人员不得收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有价证券或礼品等,不得参加检验检测机构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参观或宴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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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材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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