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在网上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7月18日,2013年度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如约而至。按年初报送全国人大审查的部门数量,本次决算公开涉及95个中央部门,而从公开细化程度上则堪称“史上最大力度”。“细晒账本”是可贵的进步,但“三公”经费不能一“晒”了之,人们在期待“晒”“罚”并重、把问责进行到底的同时,亦呼唤“最大力度”改革“三公”。
对于公众要求的“晒细账”,今年亦有体现。据悉,此次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在去年教育、科学技术等7大类支出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基础上,全部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这意味着中央政府支出决算已经按功能分类公布到了最底层科目。
但记者发现,仍有单位未能做到这一点。如在全国总工会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就只公布了其外交和其他外交支出这两层的支出情况,而没有公布30万元款项的更进一步用途。此外,在已经公布的中央财政决算报告中,决算超过预算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如中国气象局2013年决算显示,其本年支出合计235.3亿元,而根据其2013年度预算,本年支出合计预计只有196.06亿元,决算比预算增加了约39亿元,增幅约为两成。
其实,从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已可看出端倪,其中的“其他支出”项目已高达632亿元以上。刘尚希认为,“其他支出”的存在有合理的因素,但金额要尽可能少。“要避免一些部门把‘其他支出’变成违规支出的藏身地,从而形成黑洞。”
“根据我国预算类款项的分类,在所在‘类’中,‘其他支出’占比以5%至10%为宜,不应突破10%这一上限,否则就会使此类资金泛滥,或会成为转移其他不合理支出的一个‘大筐’,将使得随处可见的‘其他支出’更加合理。”刘尚希建议,对“其他支出”要疏堵结合,堵就是限制金额不能超出一定比例,疏就是允许一些没法列入相应类别的支出存在,但要有相应说明,把原因解释清楚,不能让“其他支出”成为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国家海洋局在法国考察“南极”,住建部2700万元买理财产品,教育部6490万元利息不上缴,工信部0.68亿元系出租房获利……从此前公开的38个中央部门单位审计情况,到此次“三公”公开,公开力度值得点赞。但对晒出来的问题,人们更期待“把问责进行到底”。
有评论指出,如果脱离问责,“三公账单”的公开就会沦为“公开秀”。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看来,决算公开属于必要的事后监管,而要让“三公”经费更凸现公共性质,不为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所占有,更需要强化前端监管链条。
“另外,现在政府机关的监管严了,不排除会有一些支出转到下属协会的情况。”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认为,近年来,中央部门向下属单位转嫁“三公”,成为预算公开和晒“三公”压力加码下的一种“变通”。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推动协会和政府脱钩,并对带有一定官办性质的团体加强管理,尤其是资金监管。如此,一些部门就算想转嫁,也找不到“埋单人”。(本报记者 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