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记者李继伟 李亚楠 杜康)近日,西安“生活垃圾分类将纳入征信”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评论说,“上征信过分了”;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总要有约束机制,做得好了就不怕处罚”。官方回应,针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等行为将采取阶梯式违法处理程序。
自9月1号实行的垃圾分类的政策
9月1日,《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西安市正式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将垃圾桶分为红、蓝、绿、灰四个颜色。
为了方便群众使用,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垃圾分类的方式编成了简单的口诀:“能卖钱的蓝桶桶,易腐烂的绿桶桶,有毒有害红桶桶,没人要的灰桶桶。”同时,新上岗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也在各小区实地对业主进行指导帮助。
《办法》也明确了约束措施,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如果违反规定随意投放生活垃圾,将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把违反规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部分网友表示,“上征信过分了”;也有网民评论,“没有约束机制,政策就白费”。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各地积极探索方案
多个地区全面执行垃圾分类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工程师段永勃介绍,西安市主城区日均产生垃圾1万吨左右,近郊的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是主城区唯一的垃圾填埋场,预计今年10月底将彻底填满。焚烧垃圾后飞灰所占填埋体积大幅减少是解决措施之一。
“垃圾如果不经过分类,便投入焚烧炉,不仅会增加经济成本,也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风险。”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若垃圾中含水量较高,焚烧过程中则需要投入更多的燃料;如果垃圾中含有塑料,燃烧时会产生有害气体,需要增加活性炭等材料来降解。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垃圾分类,保护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上海、北京、杭州、成都、重庆、厦门、合肥等省市均已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不少地方探索了“约束制度”。如重庆市、杭州市都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和个人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上海、合肥等地还将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与个人征信挂钩。不少地方也采取了“奖励政策”。如西安市长安区推出“垃圾银行”,村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粘贴二维码后投入智能回收箱自动积分,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等。
记者了解到,在“约束 奖励”推动下,群众普遍经历了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垃圾分类工作也催生出新兴市场。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统计,上海垃圾分类实施首月,湿垃圾日均清运量比上月增加了15%,可回收物增加了10%,干垃圾则下降了11.7%。在购物平台,分类垃圾桶、厨余垃圾粉碎机、垃圾桶带卡片早教玩具等产品销售额呈现急速增长态势。
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新规中“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将被纳入征信系统”是引发社会关注的焦点。
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西安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征信系统更多是想起到一种告诫作用,其目的在于大限度防止个人出现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北京、上海、济南、成都等城市,被列入46个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清单。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强认为,居民因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而受到相关处罚在各地区尚处探索阶段。西安等地将此与个人征信挂钩,其探索担当精神值得点赞。但是个人征信就相当于一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反映了个人信用问题,不是所有的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都适合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信用不良记录的消除也应当明确,因此,信用处罚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处罚措施,需要依法充分论证后审慎而定。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定了阶梯式违法处理程序,首先是进行劝诫教育,若拒不改正再进行处罚,处罚后仍屡教不改的才有可能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西安市以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将于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征信系统工作会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而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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