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沈阳市教育局4月23日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对中小学生睡眠时长、就寝时间、到校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以**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就寝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充足睡眠。
对于作息时间,《通知》明确,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引导学生延后到校时间。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要提前开门,安排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中小学在**阳光体育大课间和学生午休时间前提下,合理安排课时,****完成教学任务。涉农地区小学,在**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的前提下,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到校时间和作息时间。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在4月底前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沈阳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指导学生利用好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沈阳市将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对于落实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各项措施要求不到位、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学校,要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学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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