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 采购|
  • 企业|
  • 资讯|
  • 展会|

客服QQ:544721284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其他 >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日期: 2024-01-10 浏览人数: 10 来源: 编辑:

分享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项目管理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我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

二、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登录我部门户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栏目,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

三、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四、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健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共享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要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微信

关注地摊库官方微信账号:“ditanku”,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