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形式:是指砌体、框架、框剪、剪力墙、排架、底框、钢结构等型式。
(2)竣工期支付工程款额度:是指工程预算总造价款额至工程竣工申请验收报告时止工支付给施工单位百分率。
(3)承包型式: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承包。
(4)施工期发生的特大自然情况:是指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的施工期内是否遇有下列情况如:35℃以上气温几天、冬期施工几天、暴雨几次、工程是否被冲塌、六级以上风几次、50cm以上积雪几次、里氏几级地震几次、由于待料或资金不足等原因,停缓建几天,施工单位调换等?
2、质量责任人定岗及变更和分包人及合同资质情况
(1)企业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分包技术负责人等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岗位证书编号或证号可列表说明。施工中有否更换,更换原因,是否在档案中注册;
(2)分包单位名称、分包合同或协议编号、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列表);
(3)构配件设备加工单位名称、合同编号、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列表);
(4)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简要评价。
3、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情况:
(1)合同签约的工程内容(有否分期验收的约定);
(2)较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和实施情况;
(3)竣工期内甩项工程内容、原因及手续办理情况。
4、采用的技术质量标准,企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自检自评和被认定质量情况:
(1)哪些分项工程无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采用什么措施评定的;
(2)哪些分项工程发生过质量不合格,怎样处理的,结果如何;
(3)各分项工程按划分数量自检自评项目是否齐全,有多少项为上级企业或监理、监督部门抽查过,差距较大项目处理没有;
(4)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是否全部经过企业质量部门核查和监理工程师认定,有无遗漏事项;
(5)重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是否有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有否安全技术交底。
5、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证明文件
(1)按省内规定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本单位工程中共有多少项,有哪些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
(2)委试的法定检测单位名称,是否具有法定资格,有否签约合同;
(3)委试时有哪些试件、试样经规定见证人签字,哪些构配件和设备没经过见证人观感检查验收和开箱检查验收。
6、隐蔽工程和使用工程质量自检验收情况:
(1)凡属规定的工程隐蔽验收部位,还有哪些没有隐蔽工程验收纪录,在哪些部位发生过不同验收意见的争论,是否得到了解决,旁证验收不到场默许验收的有哪些项目;
(2)对消防、供热、供暖、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风空调、消声、防爆、防辐射等系统试运行或验收中,是否均有旁证,还存在哪些不同意见和质量缺陷。
7、准许使用证明具备情况:
(1)有噪音、粉尘、易燃易爆、易导电、易受辐射和排毒场所,是否取得环卫部门的许可证;
(2)电梯、消防、中央空调室、压力容器、锅炉等系统设备运行是否取得有关部门验收或发放了准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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