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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规范92处商业体广告户外广告将有设计感

日期: 2019-01-02 浏览人数: 202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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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别具一格的建筑,但外墙立面却布满各种只讲大小、不讲品质的广告,影响城市景观。10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重要商圈户外广告规范提质工作推进会上获悉,11月底前,将对92处商业体的广告进行规范提质,实行减量、规范、提升,强调广告要有设计感,不再成为建筑的“败笔”。

商圈广告不能随意设置,必须获得设置许可


西安广告设计


会上,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广告设置需要符合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和《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获得设置许可才能设置,有规划可审批,无规划不审批。

“不在规范设置范围内的广告,是不会审批的。”该负责人说,原则上要对商圈广告总量进行控制,要符合规范设置,同时要提升品质。

该负责人透露,市城管委正在建立“广告自动对比巡检系统”,通过巡检系统测量,就能准确知道哪块广告牌超出了规定面积,即使超出了1平方米也能被检测出来,不合规定的广告有可能从库里被“踢出来”,甚至有可能不再设立。

这些广告以后不会再现街头了

哪些广告不能设置了呢?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后不得设置楼顶广告,包括广告牌、LED屏、单体字等各种形式的标识。据了解,至10月底全市楼顶广告已经基本拆除完毕。

不得设置三面翻、外打灯、喷绘布等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内透光式灯箱广告,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等情况下可设置极少量大型LED电子显示屏。

商圈墙面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所附实体墙(横向及纵向部分)面积的三分之一,单个广告的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比如,金桥永旺外墙面的单个广告大一块仅39平方米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一些超市的墙面广告几乎遮挡住大半墙面,就明显不符合规定。

此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建筑物功能和安全,不得遮挡建筑的窗户。建筑物广告照明不得影响建筑和城市道路的使用,避免对行人和驾驶员视觉造成影响。

按照“一店一招”的原则设置门面招牌,不得超高、超大设置;不得设置门头条形电子屏。

广告要有设计感,与建筑物要协调

以后的商圈广告设置除了符合要求,还要注意设计感和协调性。会上建议各商业体获得广告规划和许可后,可请专业设计公司对广告的形状、材质、画面、色彩、排列方式等内容进行多方案设计、比较,选取好的方案,彰显设计感。

广告的整体设计必须与建筑所处的街道风貌相协调,与附着的建筑物外形、色彩相协调,与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相协调,同一建筑上的多幅广告整体风格相协调。

市城管委负责人举例说了目前做得较好的两处商圈,武商集团商圈和金桥永旺,户外墙面广告不仅设置规范,而且有设计感,和建筑风格协调。



11月底前,先完成92处商业体广告整治

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在11月底前,各区按照《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的要求编制各商圈的详细规划,各商业体业主及广告商配合提出意见并立即组织实施。

目前,已给各区下达任务清单,批共92处商业体,包括吉庆街、数码港、佳丽广场商圈、菱角湖商圈、宜家、多福商城、销品茂等。这次商圈广告提质将“一把尺子量到底”,全市统一标准,把武汉市的广告整治提升到新的水平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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