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人将植物看成是民族和江山的象征。《论语》曰:“哀公间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粟”,说明了古人对植物的崇敬。后人更是将植物人格化,成为“比德”对象的文化渊源。植物因具有丰富的色彩、各异的姿态和芬香的气味,使其在古今园林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无园不木”。历代造园者均十分注重植物,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植物造景艺术。墓园植物造景要以自然为师, 营造好的植物群落, 为在墓园中安葬的人们实现回归自然的心理愿望提供场所, 同时也为生者创造一个凭吊先人、领悟生死问题的环境。优美的环境可以使传统墓地增加功能, 发挥墓地和公园的双重作用, 这对解决人地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
墓园植物配置是指在墓园内运用自然界中的乔、灌、草等植物, 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 与其他的造园要素有机结合一体, 通过艺术手法, 营造既能体现墓园特色, 又符合生态学要求和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景观。
多样与统一原则
又称统一与变化原则, 要求植物配置时, 植物的体形、色彩、线条、质地、风格及比例要有一定相似性或一致性, 同时要有差异变化, 显示多样性。如选用松柏类植物进行布置时, 可选用不同树形的松柏植物以求得变化。
协调与对比原则
要求植物配置时, 注意相互联系与配合。植物与建筑配置时体形的协调很重要,相反,如果为了突出某个主题或景观, 可以用对比的手法, 使之显著或引人注目。
对称与平衡原则
又称均衡原则, 要求植物配置时,将形态和质地不同的植物按照均衡的原则配置, 以稳定景观。在植物配置时有规则式均衡和自然式均衡两种形式。
韵律与节奏原则
该原则原意是指艺术品的可比成分通过连续不断地交替出现而产生美感, 是多样与统一原则的延续。要求植物配置时要有规律的变化, 可以通过体形不同的植物, 用重复出现的方式产生。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墓园景观规划设计也逐渐成为当前的热点。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对自然资源, 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的控制, 将墓园建设与文化和生态建设相结合, 营造园林式节约型的墓园将成为一个新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