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火报警装置的组成
熄火报警装置一般由火焰检测、改换及扩大、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
(1)火焰检测 这部分的任务是检测火焰是否在焚烧器 (主火和长明小火)上存在,当火焰熄灭时,它能主动发生信号。
火焰检测的原理是以燃料焚烧时的某些特性为根底的。例如燃料在焚烧过程中释放出的热量、声波、光波及电磁波等都可作为检测的目标。依据检测目标的不同,可选取相应的检测器材如光敏、热敏、气敏等元件。这部分是熄火保护装置的关键部位。
(2)改换及扩大 检测元件所测得的信号一般都比较弱小,不足以直接推进执行机构,所以改换及扩大部分是将检测元件宣布的信号进行扩大或改换,以驱动执行机构动作。
(3)执行机构 这部分是将改换、扩大后的信号 (少量也可不经扩大)指令,按不同的要求转换为具体的动作,如敞开或关闭阀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