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在道路上的车辆相遇时,其车头灯(大灯)的强光会导致驾驶员的车头灯眩目,从而导致驾驶员视觉信息质量显着下降。 造成视觉功能受损和心理不适,使驾驶员感到紧张和疲劳,是诱发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为解决高等级公路上汽车大灯的眩光问题,设置防眩设施是一种经济可行的方法。 防眩设施是指防止夜间行车被迎面而来的车辆前灯眩目的人工结构。防眩设施包括板条甘肃防眩板、扇形防眩板、防眩网、防眩棚等。原则上,在中央分隔板上植树不是防眩设施,但除了美化道路的功能外,植树还起到防眩的作用,所以植树也可以作为防眩的一种眩光设施。
宁夏防眩板连续安装时,应纵向断开一定距离,形成相互独立的结构段,并以一定长度的独立结构段作为制造安装单元。长度一般应为4~12m,视所用材料和工艺条件而定。 宁夏防眩板安装在道路中间,不可避免地会因失控车辆的碰撞而损坏。为减少损坏的严重程度,设计应相互隔开一定距离,各段之间不应相互连接。这不仅有利于加工、运输和安装,而且还可以防止因温度应力而损坏。角度也是必要的。防眩板各独立段的长度可与护栏间距相协调,可选择4m、6m、8m、12m或稍长一些。
陕西防眩板的结构设计要素包括:遮光角、防眩高度、防眩板宽度、防眩板间距。其中,遮光角度和防眩光高度最为重要。由于防眩板的宽度,汽车大灯的眩光被部分阻挡,因此遮光角度是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防眩设施的高度直接关系到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和大灯的高度。在道路线形设计中,我国采用的驾驶员视线高度标准值为1.2m。据调查,我国机动车驾驶者的建议视线高度为1.3m(轿车),公交车2.2m,货车2.0m。汽车大灯的建议高度为小型车0.8m,大型车1.0m。防眩板之间的距离一般为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