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的检查。为确保使用前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条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当查验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性能。使用前应在网站上查询煤炭安全标志,确认煤炭安全证书编号及其有效期;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损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井下过电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如果灵敏度不合格,应使用相敏保护。各种过流保护应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电机风翼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电气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部接地螺栓应完整、齐全、合格,不得锈蚀。 对于一些机械连接部件或在冲击载荷下容易松动的部件处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用帽)或其他锁紧装置。一些用于电气紧固的螺栓和螺母应是锁紧装置,弹簧垫圈应靠近螺母安装。 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和弹簧垫)规格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