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应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经检验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设备入井验收记录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许可证”。“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接收单位和防爆检查员的姓名和编号。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损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井下过电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如果灵敏度不合格,应使用相敏保护。各种过流保护应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导电螺栓、螺母腐蚀超过规定; 喇叭嘴匹配或破损或有缺陷; 开关本体与外壳不匹配,旋转盖与外壳不匹配,手柄短小或旋转不灵活,开关腔上方的导电插销与接线鼻连接不牢固; 开关机械锁闭失效; 开关缺少电源隔离罩和电源危险板; 开关底部支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无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未加盖检验员编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