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损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井下过电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如果灵敏度不合格,应使用相敏保护。各种过流保护应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导电螺栓、螺母腐蚀超过规定; 喇叭嘴匹配或破损或有缺陷; 开关本体与外壳不匹配,旋转盖与外壳不匹配,手柄短小或旋转不灵活,开关腔上方的导电插销与接线鼻连接不牢固; 开关机械锁闭失效; 开关缺少电源隔离罩和电源危险板; 开关底部支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无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未加盖检验员编号章;
电机风翼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电气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部接地螺栓应完整、齐全、合格,不得锈蚀。 对于一些机械连接部件或在冲击载荷下容易松动的部件处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用帽)或其他锁紧装置。一些用于电气紧固的螺栓和螺母应是锁紧装置,弹簧垫圈应靠近螺母安装。 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和弹簧垫)规格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