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调直修复在建筑施工中弯曲变形的钢管,调直后的钢管表面无压痕、缩径现象,优于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每米弯曲度少于千分之一)。钢管调直机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筑钢管租赁企业、脚手架施工单位的理想机械设备。钢管调直机由调直系统、除锈机、刷漆箱三部分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可以单独调直,也可以进行钢管调直除锈双项功能作业,如果需要给钢管刷漆做标记也可以同时完成。标配4kw电机功率输出,稳定高效;机械滚轮(高温淬火)滚压式调直,持久耐用。快速调节可拆卸除锈系统,钢管除锈环节增加此系统,可以任意快速调节钢丝刷的力度,满足各种除锈力度的需要,钢丝刷磨损后可快速拆卸跟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一体式排灰系统该系统设计,无需收灰与清理废渣,既做到了节电节约费用,又大大改善了操作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强度。一分钟完成二条六米钢管(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机器速度)十六组钢丝刷排与四组毛刷过滤刷排360度全面除灰除锈干净如洁。
对现场已搭设的承重脚手架,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由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加强安全保障的措施方案,并立即按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承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目前各施工现场库存的尚未使用或曾经使用过的钢管、扣件,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在2006年5月底之前进行外观质量和扣件力学性能的检验。正在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工程主体竣工、承重脚手架解体后组织外观检验和扣件的力学性能检验。检验和记录应存档备查。未进行力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在承重脚手架上使用。
各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对钢管、扣件的质量和规范使用进行严格监控,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论证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应立即予以纠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报告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搭设承重脚手架的,依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给予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的处理,并给予曝光。对向建设工程供应不合格钢管、扣件的生产企业和租赁企业,由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核实有关检验证明材料,经市建委审核后记录在建设行业警示系统,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禁止本市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今后向其采购和租用钢管、扣件。各区、县建委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和施工单位钢管、扣件使用的监督管理。各建要负责将本通知在所属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各区、县建应当在2006年5月底前对所管辖的工程和企业贯彻本通知的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