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下定时遵循下面四项,以确保能够订立有效的二手房定金合同: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的印章,遵循上述四个事项,我们可以基本上确保买卖二手房双方的定金合同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
对于已经抵押的二手房买卖:,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职工,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的印章;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该数量翻了一倍还多,因此,的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zui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现在有些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在收取订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zui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一个客户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