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3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5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玻璃钢消防水箱厂电话 水箱内均使用拉筋。各管口法兰均为1.0MPa标准法兰。在布置水箱位置时,应参照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玻璃钢消防水箱规格参数或方位与实际使用不适合时,由设计人员按实际需要提出。 玻璃钢消防水箱电话 玻璃钢消防水箱是采用的新型水箱。由整体的模压玻璃钢水箱板拼装而成。其特点是采用食品树脂,因此水质好、清洁、具有强度高、重量轻、耐腐蚀、外型美观、使用时间长、保养管理方便等特点。适用于工矿、企事业单位、住宅、宾馆、饭店等建筑,作为生活饮用水、中水处理、消防用水及其他用水储水设施。
消防水箱用于贮存扑灭初期火灾用水,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3条规定:室内消防水箱(包括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lOnd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 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7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第7A7.3条规定: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另外,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积,除满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贮备外,还应满足其他用水贮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