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签订前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
签订时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有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人身份证,看合同核面积——看实际设施是否与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的品牌、数量相符,是否有遗漏;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不看建材看格局——购买二手房时zui好是看空房子,因为空房子没有家具、家电等物遮挡,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