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任意向混凝土里加水?
混凝土在搅拌过程中加入的水量称为拌和水,是按照配合比中的水灰比(指混凝土中水与水泥用量的重量比)计算得出的。拌和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化合水,另一部分为自由水。
化合水是水泥进行水化作用时所必须的水,要有足够的化合水才能保证水泥颗粒的充分水解和水化,生成结晶和凝结,但这部分用水量是较少的,一般仅占拌和水的四分之一。其余的水称为自由水,自由水完全是为了满足操作要求,即为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 坍落度等而多加入的水分。
化合水与水泥矿物质颗粒形成晶体和凝胶,将永存于混凝土内。而自由水却随着混凝土的养护和硬化过程逐渐蒸发,在混凝土内形成空隙,从而降低了混凝土的密实度和强度。混凝土中的自由水越多,混凝土的密实度越差强度也就越低。所以,配合比总的水灰比,应在保证必要工作度(用混凝土的坍落度进行控制)的条件下,达到最小的用水量。
若为操作省力,拌制“稀软”的混凝土搅拌时多加水或在已拌制好的混凝土内再加水,势必增加混凝土内在空隙率,影响强度。在此情况下,只有加大水泥用量,才能保证规定的水灰比,但这就造成水泥的浪费。所以,在混凝土规范里,根据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规定了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为减少混凝土的用水量又能满足坍落要求,可在混凝土内掺加减水剂,如上所述水泥水化作用的水仅占拌合水用量的四分之一,用量很少,减水剂主要是弥补自由水减少的部分,所以掺用减水剂是在保证水化作用的前提下,满足混凝土工作度的要求,而不降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